关于公布安徽合肥市城区标定地价成果的通知:公示信息!
2021年05月26日 13:16 来源:合肥自然局 作者:佚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相关规定,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立了合肥市中心城区2020年标定地价体系,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本次标定地价体系建立依据为《标定地价规程》(TD/T1052-2017);
二、本次标定地价体系的价格时点为2020年1月1日;
三、本次标定地价体系分为商服、住宅、工业三种用途,土地使用期限按商服40年、住宅70年、工业50年设定;
四、本次标定地价体系建立在标准宗地为设定使用状况和基础设施条件下正常市场条件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免责申明:
1、本页面若有侵权内容,请联系本站及时删除。
2、本页面所转载的内容观点,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
3、本页面内容涉及到销售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售楼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