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城乡居民最di生活保障标准再次上调!
2021年07月19日 17:59 来源:宣城市政府网站 作者:佚名
核心提示:宣城城乡居民最di生活保障标准再次上调!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最 低生活保障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68号)等规定,结合经济发展实际,经研究决定,依法按期调整我市城乡居民最 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现公布如下:
一、城乡居民最 低生活保障标准
2021年度城乡居民最 低生活保障标准为670元/月·人。
二、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
(一)2021年度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1155元/月·人。
(二)2021年度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875元/月·人。
三、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政府根据市政府公布的2021年度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结合当地实际,科学测算财政补助标准并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备案;2021年度城乡居民最 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于7月份执行。
2021年6月30日
免责申明:
1、本页面若有侵权内容,请联系本站及时删除。
2、本页面所转载的内容观点,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
3、本页面内容涉及到销售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售楼处为准。
